今天早上9:50到法院開庭
一路上還在想著:
今天帶的證物資料應該可以堵住被告蔣X峰的嘴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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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了3樓後
其他同事(阿砍.劍豪.方雨)陸續報到
卻不見被告落魄的身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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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法庭內
被告席裡依然空無一人
(應該自知沒有藉口可以繼續拖延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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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則以一造答辯方式處裡
(依我方原告所述之書狀來審判)
於9/12日宣判結案
雙方可到可不到
判決書於宣判後會寄交雙方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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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liu83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